再次置业遭遇门槛
“第二套房”是否为炒房
没界定标准,银行有的“认人”有的“认户”
记者/张俊
李小姐一家五口住着79平方米的房子,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,居住环境日见紧张,李小姐打算换一套1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,但是自己现在已有了一套住房,如今想换房,是否属于第二套房呢?如果属于第二套房,首付将提高至40%,利息也要多付10%。如此算下来,她将会增加一笔巨大的经济压力。
购房自住 为何还要多买单
“如果你家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,就可以享受第一套房的政策,前提是第一套房的贷款必须还清”。这是园区现代大道板块一楼盘的售楼人员给李小姐的答复。
李小姐家有五口人,但是户口本上只有两个人,因为父母的老房子在好的学区内,所以儿子的户口就落在了那里,这样算下来,李小姐家的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,想再买房就要按第二套住房的政策。李小姐很纳闷,自己第一套房子的贷款已经还清,买第二套房是为了自住,并非是为了炒房,为什么却要多买单?
售楼人员告诉李小姐,以上这个条件是招商银行的规定,但是工行、农行、中行等各家银行的条件都有差异。每家楼盘售楼处都会有各个银行的业务经理驻守,针对每个客户的情况,他们会建议客户选择什么样的银行贷款,从而可以打一些擦边球。
记者了解到,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的解释,“首套自住房”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。“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”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房子。不过,这份解释并未涉及“第一套房贷款已还清”、“夫妻或其他家庭成员以各自名义买房”等实际问题。监管部门未明确“二套房”界定标准,也就是说,主动权仍在银行手中。
第二套房“认人”还是“认户”?
各家声音不一
虽然央行和银监会的规定明确写着,房贷首付比和利率提高的对象是“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(含)以上住房的借款人”,但在现实生活中,关于“第二套房”的界定却有着多种可能性的。
房子有可能是一个家庭的第二套,而对于其中一个家庭成员来讲,有可能是贷款买的第一套。比如夫妻贷款买了一套房,接着儿子想又想另买一套房,那这套房是不是第二套住房?
中行苏州分行负责房贷业务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,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,中行是以“家庭”为单位,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如果其中一人通过银行贷款买房,另外一方也通过贷款买房时将被视作第二套住房。而对于曾经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的借款人,如果其还清了此前的房贷,再次通过银行贷款买房时,仍然可以视作第一套住房。
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了解到,只要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里有住房贷款记录者,无论第一套房的贷款有无还清,都属于第二套房。
而工商银行、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,都是以户有单位,如果银行个人征信系系统计里查不到贷款人的记录,则认定该人是第一套住房。但在实际买房时,往往夫妻都是以共有人的身份参与购房,所以即使以另一个人的身份买房,银行系统里都会留有纪录。但是子女却不在此范围之内,如果子女已成年,并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,购房就能享受第一套房的待遇。
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采取的是以个人为单位,即借款人是指借款人(包含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)本人,但不包括借款人的家庭成员,也就是说夫妻二人都可以分别贷款买房。即如果双方都是第一次贷款购房,虽然加起来是两套,但并不属于光大银行认定的“第二套房”,仍可享受第一套房的所有贷款优惠。
第二套房贷限制了谁
目前像李小姐这种情况的家庭还有很多,他们面临着人口增多、子女入学等问题而逼切需要改善居住环境,许多人认为,不应该把这些人划入购买第二套房的认定范围。
业内人士认为,新细则之后还应有相应配套的新细则出台,国家可以对已有住房面积较小、固定人口较多的二次置业者提供优惠政策,同时对自住需求并不明显的二次投资者进行一定的限制。
一位银行人士说,调控政策打击的对象,应该是那些本已身负贷款,却又再次或多次贷款购房进行投资,承担双份甚至更多月供的人,这类群体才应是银行防范的风险所在。而一次性付款购房或已结清贷款的购房者,一般都有足够的还款实力,属于银行争取的优质客户,对这类群体不适合“一刀切”。
据了解,央行和银监会不仅提高了40%的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,也提高了10%的贷款利率,再加上今年以来,央行已经连续六次加息,给贷款买房者带来新的利息负担,累计起来就不是一个小数目。贷款新政策使一些投资者失去兴趣,最后所有的压力都落到开发商的身上。所以在新政调控之后,开发商打折促销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。
一些学者指出,已经买过房的人还清贷款后再去买第二套房,明显的经济实力和信用都有保证,对此仍然予以限制,从控制风险角度来说不成立的。